宝鸡市:五项举措抓实抓细公务员平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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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公务员日常管理监督,宝鸡市积极探索出台《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完善考核机制,创新结果运用,激励引导各级公务员助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明确责任主体,确保严肃性。按照谁主管谁考核的原则,明确公务员平时考核由其所在机关组织实施,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公务员主管部门落实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责任,建立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考核工作责任体系。

量化考核指标,确保精准性。指导考核单位根据不同类型、岗位公务员的特点和职责,分类设置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百分制量化打分。采取共性+个性+正负面清单加减分的形式,细化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其中共性指标突出政治标准,个性化指标突出“要干什么”“干成什么”,正面清单涵盖获得荣誉表彰、得到批示肯定的情况,负面清单涵盖出现重大失误,受到通报批评,关键重大关头不担当,服务对象评议差,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

规范考核程序,确保公正性。对平时考核的程序进行统一,指导各单位按照“月纪实、季赋分定等”的实施步骤,年初设置共性、个性指标和正负面清单,月末小结纪实、主管领导点评,季末汇总打分、评定等次、反馈结果,形成了责任明确、链条完整、反馈及时的考核工作程序。

创新结果运用,确保实效性。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个人发展挂钩,推动考核取得实效。一是与年终考核奖金挂钩。按考核对象4个季度考核平均得分核算年度考核奖金,实行差异化发放。二是与个人年度考核等次挂钩。依据平时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综合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三是与鼓励激励挂钩。对平时考核一贯靠前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优先选派参加上级部门遴选、外出学习、奖励性培训、挂职或实践锻炼。四是与提拔晋升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人员分工,对特别优秀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管理库,优先晋升职级,对出现“一般”“较差”等次次数较多的,考核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五是与监督管理挂钩。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对“后进”公务员,按程度给予不得评先评优,谈话提醒、诫勉、年终考核不称职等惩戒。

抓实考核监督,确保权威性。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通过审核备案、不定期抽查调研等形式,及时发现研究平时考核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存在困难和问题,查缺补漏。对综合表现突出或问题较多的单位,适当提高或降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未开展平时考核的单位,年终不能评定优秀等次。


时间:2022-08-05 10:47:29 来源:宝鸡市委组织部 阅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