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月3日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路线图”。
全文共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等六个部分。要点如下↓↓↓
▶重要意义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
▶重点工作
做好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 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 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支持发展高油高产品种。
◆ 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
◆ 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
◆ 扩大油菜面积,支持发展油茶等特色油料。
◆ 加大糖料蔗种苗和机收补贴力度。
◆ 支持深远海养殖,开发森林食品。
◆ 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
◆ 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
◆ 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取消各地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
◆ 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支持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
◆ 推进重点水源、灌区、蓄滞洪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建设等工程。
◆ 加强气象灾害短期预警和中长期趋势研判,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
◆ 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完善联合研发和应用协作机制,加大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选育推广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品种。
◆ 开展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 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
◆ 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
◆ 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
◆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
◆ 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多品种联动调控、储备调节和应急保障。
◆ 深化“一带一路”农业合作。
◆ 加大农产品走私打击力度。
▶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 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 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
◆ 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
◆ 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
◆ 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
◆ 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
◆ 国有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支持力度。
◆ 持续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
◆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地区倾斜。
◆ 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可持续发展。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 推动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 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支持打造乡土特色品牌。
◆ 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推进乡村旅游集聚区(村)建设,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等新业态,推进乡村民宿规范发展、提升品质。
◆ 优化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 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
◆ 支持东北地区发展大豆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打造食品和饲料产业集群。
◆ 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加工产业园。
◆ 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
◆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
◆ 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县域产地公共冷链物流设施。
◆ 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发展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
◆ 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
◆ 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
◆ 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培育壮大劳务品牌。
◆ 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预防和风险预警,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
◆ 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
◆ 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 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
◆ 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
◆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 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
◆ 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发展智慧农业,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 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统筹建设区域性大数据平台,加强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社会管理等涉农信息协同共享。
◆ 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 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
◆ 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比例,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 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
◆ 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
◆ 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
◆ 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模式。
◆ 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
◆ 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 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 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
◆ 加快推进长江中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
◆ 推进水系连通、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
◆ 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鼓励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 优化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健全对超载过牧的约束机制。
◆ 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 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扩大县域就业容量。
◆ 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 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 全面提升乡镇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
◆ 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
◆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
◆ 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 加强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
◆ 改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向村庄、集市等末梢延伸,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增加有效服务供给。
◆ 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
◆ 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 强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
◆ 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 坚持农民唱主角,促进“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
◆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 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农村人情负担。
◆ 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
◆ 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 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改革完善“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明确主攻方向,扎实组织推动。
◆ 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强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
◆ 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
◆ 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激励。
◆ 启动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
◆ 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防止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有效办法。
◆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
◆ 对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实行税收减免。
◆ 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 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
◆ 强化对信贷业务以县域为主的金融机构货币政策精准支持,完善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
◆ 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开展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等涉农领域贷款贴息奖补试点。
◆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
◆ 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 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
◆ 推广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 推广科技小院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