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党支部创建管理工作系列问答 5.已获评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的,是否可以重复参加评定?

陕西先锋网

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管理工作系列问答

5.已获评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的,是否可以重复参加评定?

  问:已获评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的,是否可以重复参加评定?

  答:已获评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的,不重复参加评定。

  各部门每年对本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进行复查,提出保留或者撤销的建议,并将有关复查情况报告报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进行复核,对符合要求的继续认定,不重复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撤销,并收回牌匾。

  复查、复核与推荐、评定工作同步进行。


时间:2024-03-27 10:26:04 来源:共产党员网 阅读数: